董希淼 | 立方大家谈专栏作者
8月12日,财政部等部门印发《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和《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消费领域两项财政贴息政策从审议通过到正式落地,仅用了不到两个星期。财政贴息政策将发挥引导带动作用,与金融政策形成合力,有力激发需求、释放消费潜力。下一步应适时调整优化相关措施,加大实施力度,更好地发挥政策效用。
消费是最终需求,是生产的动力和最终目的。提振消费是扩大内需的重要发力点,是当前和未来宏观政策的重中之重,是应对内外部冲击、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将“大力提振消费、提高投资效益,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列为今年十项任务的首位,并部署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202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贷款和消费领域的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给予财政贴息”。
今年年初以来,我国消费市场总体回升向好,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不断提升,已经成为“三驾马车”中的第一驾。在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5.3%的同比增速中,最终消费支出贡献率为52%。但我国消费市场恢复的态势并不稳固,特别是居民消费需求仍然较为疲软,物价水平还在低位徘徊。从金融数据看,上半年住户贷款仅增加1.17万亿元,其中短期住户贷款负增长。在这种情况下,7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与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8月12日,财政部会同金融管理等部门,分别公布两项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拿出“真金白银”推动降低消费领域融资成本。
对消费领域的经营主体和居民消费贷款进行财政贴息政策,是一项创新性举措,传递出明确的政策信号,有助于提振信心、稳定预期,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通过财政贴息,一方面将直接降低居民消费信贷成本,提高居民运用金融杠杆扩大消费、改善生活的意愿和能力;一方面将降低消费领域经营主体的融资成本,支持和鼓励经营主体保持生产经营持续性,提供更多优质产品和服务。贴息政策还将激发相关经营主体和居民有效融资需求,扩大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消费贷款和相关贷款投放,减少内卷式竞争,将利率稳定在合理水平。总之,财政贴息政策将从需求和供给两端发力,并强化与金融政策协同,进一步助力提振消费、扩大内需。
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的贷款经办机构,在全国层面为中国工商银行等18家全国性商业银行、招联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消费金融公司及1家民营银行(微众银行)。将4家消费金融公司纳入首批贴息金融机构名单,是实施方案的一大亮点。这23家金融机构个人消费贷款规模较大、经营管理规范,主要由它们执行落实消费贷款贴息政策,有助于贴息政策在短期内快速惠及居民。同时,《实施方案》鼓励地方财政部门自行安排资金,对其他中小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属地金融机构发放个人消费贷款进行贴息。中央财政给予贴息的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经办银行,为21家全国性银行,包括3家开发性和政策性银行、6家大型商业银行和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下一步,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应加强央地协同,积极安排财政资金,对属地金融机构发放的个人消费贷款和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实施贴息,扩大贴息政策覆盖面和可得性。
两项财政贴息政策总体上较为精准,其中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针对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等8类消费领域服务业经营主体,单户享受贴息的贷款规模最高可达100万元;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每名借款人在一家贷款经办机构可享受的贴息上限为3000元(对应消费金额30万元)。两项政策年贴息比例均为1个百分点,力度适中,为下一步政策升级预留一定空间。而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分别承担贴息资金的90%、10%,有助于减轻地方财政压力,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两项贴息政策均为第一次推出,经过一段时间实施之后,或将在评估实施效果的基础上,针对贴息比例、覆盖范围、经办机构等方面进行调整优化。下一步,应加强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协调,强化贴息政策与已经出台的消费品以旧换新“国补”、服务消费与养老再贷款等政策工具协同,形成叠加效应,最大程度发挥政策效用,更加有力、有效地促消费、稳就业、扩内需。
对居民而言,申请个人消费贷款要到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正规金融机构办理,只有这样才能享受到贴息政策红利;要基于个人和家庭的消费需求和实际需要申请消费贷款,量力而行、合理适度,切不可因为额度高、利率低、有补贴就随意申请,并将个人债务负担控制在合理水平之内。经营主体要确保将贷款资金用于开展合规经营活动,居民申请消费贷款应用于合理消费,不得违规用于投资理财等用途。
金融机构应摒弃规模情结和速度情结,将贷款利率保持在合理水平,增强商业可持续性。同时,利用金融科技工具完善风控模型和算法,根据消费者职业、收入、负债、信用等准确判断还款能力,提升风险防控有效性;进一步加强对贷款用途和资金流向的管控,确保相关贷款不被挪用,贴息资金不被套取;对消费者需求进行全面分析,提高消费者需求匹配的精准度,提升信贷审批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减少过度授信和“多头借贷”现象,保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
责编:刘安琪 | 审核:李震 | 监审:古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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